太陽能光電 高雄年發電量共3.23億度
2018-06-01
 
高雄市政府自2015年啟動為期四年的「百座世運‧光電計畫」,預計建置150百萬瓦太陽光電,統計至今年4月底,在3年半計畫期程內已建置253百萬瓦,不僅提前達標、還多出103百萬瓦設置量,相當於253座高雄世運主場館光電規模,年發電量共3.23億度電,約可提供8.76萬家戶的每月所需用電量。
 
 
高市代市長許立明表示,高雄市日照量充足,年日照時數高達2100小時以上,是發展太陽能光電極佳場域,且高雄長久以來是台灣最主要工業城市,如何減碳創能更是市府團隊挑戰。
 
為有效推展光電建置,高雄首創全國制定「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透過法規強制要求公有建築、工廠等強制設置或出租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同時創設「高雄市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務實考量屋頂的最佳利用,同意設置4.5公尺高度的太陽光電棚架可免計容積與建築高度。
 
高雄成功推展光電的法規經驗,也引動中央及各縣市跟進參考高雄創新的光電法規。
 
 
許立明強調,為有效整合各局處推動太陽光電,市府特成立跨局處的太陽光電推動委員會,擬定四年期的「百座世運‧光電計畫」,目標建置150百萬瓦太陽光電,並由他親自主持督導完成各項光電建設,包含滯洪池光電、垃圾掩埋場光電、超過300處以上的學校與公有廳舍光電等。
 
此外,高市府更與高雄港務公司合作推動高雄港成為水岸光電示範區,爭取國際認證為全球生態港(GREEN PORT)與引入太陽能廠進駐南星計畫。
 
光電系統公會理事長郭軒甫表示,高市積極推動太陽光電建設,不僅打造全國最大的公有建築屋頂出租個案高雄捷運機廠光電,也支持建築開發商在仁武區建置全國最大規模的135戶太陽光電社區。
 
創新的法規與市府統合各機關、台電公司等的執行機制,主動協助光電業者排除困難與提供銀行優惠貸款,獲得該公會票選頒證全國最友善服務縣市團體獎及推廣再生能源最優人員獎。
 
工務局說明,依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自2015到2018年四月底,高雄市累績太陽光電設置量已達253百萬瓦,共計有2357件申請案,申請數全國排名第二。
 
年發電量3.23億度電,約可提供87653家戶的每月所需用電量,相當於可提供前鎮區總家戶數的用電;相關太陽光電所帶動上中下游行業的經濟產值更達250億以上,創造千人以上就業機會。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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